这种审查机制是维护法治统一的关键环节,它不仅体现了宪法精神的贯彻,也彰显了国家治理体系中权力制衡与协调的重要性。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,可以有效防止地方立法超越权限或违背宪法原则的情况发生,从而保证国家整体法律体系的和谐与稳定。
具体而言,在实践中,当发现有地方性法规存在与宪法相抵触的情形时,由具备相应职权的中央级国家机关启动撤销程序,这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。同时,这也要求各级立法主体在制定相关规范时必须严格遵循宪法精神,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及社会公众的监督,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。
总之,这一过程不仅是对宪法尊严的捍卫,更是构建公正、透明、高效的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